首页--新闻列表

鹿城区大理石抛光打蜡提醒您雇人擦玻璃保洁员受伤谁负责

案情简介:2009年4月9日,王女士装修完新房后,从家政公司请来一个保洁工打扫卫生,保洁工在擦玻璃的时候,不慎从三楼窗台坠落,导致脊椎骨折,造成了残疾。治疗过程中保洁公司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后来保洁工向王女士要求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王女士认为应由家政公司或保洁工自己承担,双方僵持不下。中山大胜清洁公司

律师分析:到底谁承担保洁工受伤造成的损失,要看王女士、保洁工以及家政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高人民法院关于汕头顺发搬家公司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王女士请家政公司的保洁工打扫卫生,双方之间形成的是一个事实上的承揽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关系中,王女士是定作人,家政公司是承揽人,王女士支付支付劳动报酬,她购买的不是劳动过程,也不是劳动力,而是劳动成果。王女士需要的是保洁工终的劳动创造的结果,那么对劳动过程就不负责任,她仅仅要这个劳动成果。如果保洁工或者家政公司这个劳动成果符合王女士的要求,王女士验收合格,付款给家政公司,合同就结束了。那如果劳动成果不合格,王女士还可以要求家政公司继续干。至于劳动过程发生什么,和定作人王女士没有关系。就像家庭装修,现在我们大家买了房子基本上都要装修,装修的时候作为业主,雇了装修队上家里来装修。尽管是在这里做这个工作,进行加工,但是这个劳动过程的责任仍然不由定作人来承担,除非定作人对承揽人做了明显的错误的指示,譬如不应该砸公共部位承重墙,业主却指示工人必须砸掉承重墙这样类似错误的指示。本案中,在整个劳动过程中王女士没有义务负责监控保洁工的安全措施,所以其不存在过失。保洁工作为家政公司的员工,应当对在高处擦玻璃这样动作的危险有合理的预见,也应当有事先的安全防范措施,但是却因为疏忽而失足受伤,所以其自己的疏忽是造成损害的原因。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规定。”保洁工和家政公司之间有劳动合同关系或雇佣关系,保洁工是受家政公司的指派进行劳动,家政公司从保洁工的劳动中受益,因此,保洁工自身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家政公司承担。


http://www.0577bj.info/0577bj/0577bj-70.htm

 

上一篇:     下一篇:

欢迎访问温州保洁公司。本站主要介绍温州保洁服务温州保洁 温州保洁服务 新打折促销资讯. 网站地图

石家庄搬家公司电话 温州良友保洁公司 石家庄搬家 温州保洁 温州保洁公司 温州保洁 绵阳搬家公司 杭州金鹏防水工程有限公司